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执法力量,提升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不断增强贺州市农业农村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拟定为2年,一年一签,如第一年考核不合格则不续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职责
(一)履行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律意见;重要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
(二)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信访、协助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
(四)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
(五)年度对我局提供不少于4次的专题法律讲座、法治宣传或培训工作。
(六)涉及我局的其他日常法律服务事项。
二、法律顾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农业农村部门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二)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农业农村部门法律顾问名义招揽或办理与农业农村部门法律事务无关的业务;不得在诉讼、非诉讼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农业农村部门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三)谨慎保管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材料,保证其不灭失、损毁、泄密。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应邀参加我单位公众会议,就我局(包括局属二层机构、市农科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应我单位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参与协助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拟、修改、审议和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
(二)协助处置群众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以及涉法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处理涉及我单位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代理参与诉讼,维护我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三)协助审查涉及我局项目、合同的法律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协助开展对职工及辖区内管理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法律培训,为我局职工提供法律咨询。
(四)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完成我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大局。律师事务所必须是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成立的。
2.服务本局的顾问律师团队应不少于2人,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由律所主任带队领衔,其中须有至少1名具有从事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经验。
3.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熟悉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服务工作;熟悉基层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处分。未受过纪律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律师事务所简介等;
(2)拟指派律师个人律师执业资格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个人研究成果、奖励荣誉、业务专长及主要执业经历等;
(3)报价函及服务方案(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3万元)。
(二)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
(2)报名地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安全监管科(八步区平安西路180号6楼603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洁,联系电话:0774-5129718。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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