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防灾减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制度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7号)精神,为规范防灾减灾的农机储备、调用管理,着眼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构建“平时准备好、战时靠得住”的常态化农机防灾减灾应急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贺州市防灾减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制度》。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防灾减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制度的通知》(桂农厅规〔2024〕7号)。
三、主要内容
《贺州市防灾减灾农机储备与调用制度》共5个部分,主要包括:
(一)工作目标。依托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农机产销企业等,强化部门统筹协调,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科学合理的防灾减灾农机储备与调用体系。
(二)农机应急装备种类和储备形式。一是储备机具种类;二是储备主体及方式。
(三)农机应急装备调用程序。一是响应部门调度;二是指挥平台调度开展应急装备调用。
(四)农机应急装备管理。一是专人负责;二是专册登记;三是及时补充;四是应急演练。
(五)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通讯畅通三项保障措施。
四、解读机关
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74-512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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