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有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了相关通知,提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继续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力争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市结合实际,制定《贺州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3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责任分工、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材料报送要求五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力争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责任分工
1.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落细落实工作职责。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印发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审批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本乡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等工作。
2.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商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牵头组织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3.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三)重点工作
1.提请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布置工作;
2.准确把握补贴对象;
3.明确补贴范围;
4.严格奖惩措施;
5.县域内统一补贴依据;
6.规范补贴面积登记;
7.落实补贴公示制度;
8.严格补贴面积审核;
9.按程序报审和批复;
10.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及时开展培训工作;三是加强监管和指导;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五是完善档案管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明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年度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等材料的具体要求。
四、解读机关
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74-512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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