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6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的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是否按时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是否符合自治区规定和当地实际,是否编制报备项目绩效目标等。
(二)项目管理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否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合作是否密切,是否按时报送材料,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检查督促、整改工作是否到位等。项目资金支出、拨付是否及时、规范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包括项目目标完成程度,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审核是否准确,补贴资金发放程序是否规范,补贴资金到位数量、时间和地点是否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是否及时等。
(四)项目效果情况。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二、评价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号)。
(二)《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4号)。
(三)本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制定印发的实施方案和报自治区备案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四)本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开展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有关文件、台账和档案资料。
三、指标体系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评价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评价内容和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有以下情况之一为较差:
(一)资金未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二)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并查实,或者项目管理人员因对本项目管理工作不到位被处分。
(三)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四、评价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各县(区)自评与材料收集
请各县(区)于1月20前将2018年项目实施情况自评报告由农业、财政两部门联合报送市农业局、财政局。
由各县(区)农业局牵头,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内容收集材料,2019年3月底前统一归类整理、汇总到市农业局,以迎接自治区评价专家组的检查。
1.设区市、所辖各县(区)印发的实施方案。
2.设区市和县级相关文件(包括印发和上报等与补贴项目实施相关的所有文件)。
3.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
4.补贴台账,包括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
5.县级组织开展补贴面积检查、抽查工作的证明材料,包括通知、记录、检查通报及整改报告等。
6.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使用有关凭证,包括补贴资金到位、拨付过程的有关请示、批复和银行回单、农户存折等。
7.政策宣传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专家组现场评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价组,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019年4-5月,自治区专家评价组将结合年度项目调研指导工作,分7个小组到各地开展补贴项目现场评价(分组名单及到各市的具体时间待定)。评价流程包括:
1.集中座谈或答辩。专家组听取各市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的简要汇报,并就项目实施成效相关问题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疑。
2.现场调查。专家评价组原则上每个市调查1-2个县(市、区),每个县走访2个乡镇和10位农民。
3.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自评材料和现场调查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分析。
(三)综合评价和评分
2019年6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专家评价组在审核、分析各市提交的自评报告和现场核验记录表等材料基础上,集中讨论,对各市进行评价评分。
五、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通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在全区通报专家评价组对各市的评价评分结果,在全区通报,通报文件同时抄送各级人民政府。
(二)评价结果应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各市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和2019年设区市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同时市农业局、财政局也将各县(区)自评与材料收集作为2019年各县(区)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
六、其它事项
请各县(区)农业、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安排专人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局、财政局联系,市农业局联系人:冯 薇,联系电话:13978422068;市财政局联系人:黄献华,联系电话:18278443386。
附件:1.2018年广西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2.2018广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评价现场调查问题清单
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68号)
贺州市农业局
贺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